
公告日期:2024-07-12
公告编号:2024-050
证券代码:873919 证券简称:天演维真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天演维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9,158,704 股,占公司总股本 29.0752%,可
交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7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控 董事、监 本次解除
股东姓名或 股股东、 事、高级 本次解限 本次解除限 限售股数 尚未解除限
序号 名称 实际控制 管理人员 售原因 售登记股票 占公司总 售的股票数
人或其一 任职情况 数量 股本比例 量
致行动人
1 郑新立 是 董事长 D 5,069,224 16.0928% 15,207,673
杭州澳耕企
业管理合伙
2 是 不适用 D 2,044,740 6.4912% 2,044,740
企业(有限
合伙)
杭州澳耕企
业管理合伙
3 是 不适用 A 2,044,740 6.4912% -
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 9,158,704 29.0752% 17,252,413
注:解除限售原因:A 挂牌前股份批次解除限售;B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
售;C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D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E 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F 其他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4-050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 1 号——申报与审核》(以下简称“《上市业务指南》”)第十三条:本指南第十一条规定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属于《上市规则》2.4.2 和2.4.3 规定的限售主体的,应当按照挂牌公司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发行人披露自愿限售公告,承诺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不减持发行人股票,并于公告披露当日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股票限售。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终止的,相关股东可以申请解除前述自愿限售。
因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郑新立和杭州澳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 位股东按规定进行了自愿限售。
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
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浙江天演
维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北证发[2024]75 号),公司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已终止。故,自愿限售股东提出解除限售。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14,247,587 45.2304%
1、高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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