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73911 证券简称:思锐光学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李鸣为公司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选举李鸣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董事会董事沈洁女士因个人原因拟辞去第三届董事职务,现经股东李杰先生提名,选举李鸣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鸣,女,198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东外语外
贸大学公开学院物流管理专业,大专学历。
2008 年 8 月至 2025 年 4 月,任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专员;
2025 年 4 月至今,任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总监。
公告编号:2025-021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任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良影响。
三、备查文件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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