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2
证券代码:873906 证券简称:智锂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 规范关联交易行为, 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 维护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
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江西智
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 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 由上述第(一)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非法人
组织;
(四) 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
股转公司”)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
与公司有特殊关系, 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
斜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
(四) 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包
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
的父母;
(五)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
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