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2
证券代码:873906 证券简称:智锂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 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含实际控制人, 下同)及其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
占用行为的发生, 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
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
简称“《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智
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
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
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 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
用及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 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三)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
(四) 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
(五) 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使用资金;
(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况。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 公司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 应当严格
限制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
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
益。
第六条 公司应当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 机构、
业务独立, 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人员应
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公司的资产应当独
立完整、权属清晰, 不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占用或支配。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应当独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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