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公告编号:2025-108
证券代码:873901 证券简称:利盈环保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河南省利盈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拟
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南省利盈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河南省利盈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河南省利盈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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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使用资金;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六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并持续建立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公司审计、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第七条 公司为关联人或股东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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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需经回避表决后的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八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通过公司双方关联交易往来科目核算,由公司财务部门与控股股东财务部门及时结清关联交易余额。
公司财务部门在办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支付事宜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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