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5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省利盈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五期)
河南省利盈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利盈环保”、“发行人”或“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或“国融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河南省利盈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期辅导人员为章付才、成园园、刘元高、张超、孙祖俊、张睿恒、曾宿桐、朱非白、董稼先,章付才担任辅导小组组长。本期辅导小组成员均为国融证券正式员工且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更。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2023 年 7 月 5 日,辅导机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
简称“河南证监局”)提交了辅导备案材料。2023 年 7 月 6 日,河南证监局受理
了辅导备案材料。
本期辅导的期间为 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9 月。国融证券辅导人员按照辅导
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尽职调查、督促整改、日常咨询等方式开展对利
盈环保的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
1、查阅辅导对象披露的半年度报告、临时公告,与辅导对象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辅导对象 2024 年 1-6 月经营发展情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
2、将北京证券交易最新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3 号》等相关文件发给辅导对象学习,让辅导对象对于资本市场最新政策有更加充分的了解;
3、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根据前期形成的整改方案,持续辅导和跟踪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财务规范等方面的整改情况,并与辅导对象保持充分沟通,及时协助解决公司遇到的具体问题,提出专业的咨询意见,督促辅导对象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
4、对辅导对象 2024 年半年度经营业绩波动情况进行了解,对辅导对象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督促辅导对象遵循行业规律,采取降本增效措施,积极改善业绩,并结合最新上市审核要求,与辅导对象管理层进行沟通,建议辅导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申报计划。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均积极配合开展辅导工作,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及财务会计管理体系,较好地配合了辅导机构开展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公司经营业绩不及预期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 14,153.38 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323.35 万元,较往年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公司经营业绩
未及预期。
辅导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业务发展情况,就辅导对象进一步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优化成本控制能力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为公司未来经营管理提供建议和帮助,协助公司做好北交所上市相关准备工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国融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辅导对象的规范运行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辅导对象合法规范运营。
目前,公司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如下:
1、经营业绩问题
2024 年 1-6 月,受市场宏观经济、下游市场需求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多重因素
影响,业绩规模及盈利水平均大幅下降。为满足发行上市条件,公司需进一步增强经营业绩。辅导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在当前市场情况下的盈利能力及经营战略的落实与推进情况,与公司关键人员就公司增强生产经营、开拓市场业务、持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等事项进行深入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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