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19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73901 证券简称:利盈环保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河南省利盈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民权县高新技术开发区建业路西段南侧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6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中魁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陈园园、王冰心、郭春霞、马文俊、夏如峰因工作关系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35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河南省利盈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配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修改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相关手续;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7)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具体实施结果,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其他
公告编号:2024-035
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省利盈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董事会拟于 2024 年 7 月 4 日 10:00 在河南省利盈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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