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3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73901 证券简称:利盈环保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河南省利盈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年 5 月 10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卢长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
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陈宏玲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现聘任卢长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卢长杰先生:1968 年 1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会计专业,毕业以后一直从事财务相关
工作。1993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河南省宋河酒厂财务人员;2014 年 11 月至今,
历任河南省利盈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监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公告编号:2024-031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任免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卢长杰先生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任职条件,具备担任财务负责人的能力及素养,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卢长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省利盈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卢长杰先生简历》
河南省利盈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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