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3899 证券简称:海创汇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海创汇科技创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
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原章程中全部“股东大会” 统一替换为“股东会”
原章程中全部“半数以上” 统一替换为“过半数”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海创汇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 由海创汇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青岛市行政审批服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务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370222MA3CB44BXD。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 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公司发行的股份,于公司 利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公司发行的股份在全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股票后,应当在股票挂牌前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登记存管机构”)签订证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登记存管机构”)集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办理全部股票的集中登记存 中登记存管。
管。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可以将已发行的面额股
全部转换为无面额股或者将无面额股全部转换
为面额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共 3 名,各发起人以其持有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共 3 名,各发起人以其持
的海创汇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对应海 有的海创汇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对应
创汇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海创汇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1 月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投入公司,折合为公司股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投入公司,折合为公司
份共 5,100 万股,净资产余额部分转为公司的资本 股份共 5,100 万股,净资产余额部分转为公司的
公积。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资本公积。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股数、持
如下: 股比例及出资方式如下:
序 认购股数 持股比例 认购股 持股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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