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4
湖北博兴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2025年1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重大资产重组报告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 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组 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 公司” )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 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 由此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使用的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中所定义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交易对方朱辉琴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标的资产博兴同 创 74%的股权,交易价格为 30,397,052.80 元。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财审 2024S02559 号《审计报告》,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博兴同创所有者权益为 44,077,098.38 元。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24)第 506 号《湖北博
兴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
基准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标的资产武汉博兴同创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5,368.05 万元,评估增值 960.34 万元,增值率 21.79%。
以上述审计、资产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以经审计后的资产净值减去
期后分红 300 万元作为定价依据,确定博兴同创 74%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30,397,052.80 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博兴同创将成为博兴材料控股子公司。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1. 交易对方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对手方为朱辉琴,朱辉琴是武汉博兴同
创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标的为朱辉琴持有博兴同创的 74%股权。
2. 交易价格
公司拟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标的资产博兴同创 74%股权,交易价格为
30,397,052.80 元。
3. 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及支付现金金额
本次重组中,公司拟向朱辉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博兴同创 74%股权,交易作价为
30,397,052.80 元。其中,股份对价为 0 元,发行价格为 0 元/股,发行数量为 0 股(限售 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0%;现金对价为 30,397,052.80 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博兴同创 74%的股权。
具体情况如下:
博兴同创
转让前对 发行股份支付对价
序 交易对 博兴同创 发行股 对价金额 现金支付对价 总支付对价
号 方姓名 持股比例 份 (元) (元) (元)
(股)
1 朱辉琴 84.5% 0 0 30,397,052.80 30,397,052.80
合 - - 0 0 30,397,052.80 30,397,052.80
计
二、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 本次交易的背景
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专注于汽车内饰材料、内饰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 品包括纤维复合板材、蜂窝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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