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73895 证券简称:格瑞迪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新疆格瑞迪斯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整体修订内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整体修订内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中所述“股东大会”。 中所述“股东会”。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应当依法转让,《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让
文件以及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所持有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其任职期 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 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满一年和两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
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因包销购入或做市持有公司股票在 5% 包销购入或做市持有公司股票在 5%以
以上的,卖出该股票的行为不受 6 个月 上的,卖出该股票的行为不受 6 个月的
的时间限制。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 时间限制。
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 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
责任。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股份转 执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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