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6
公告编号:2025-045
证券代码:873895 证券简称:格瑞迪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新疆格瑞迪斯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终止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 5 月 7 日,新疆格瑞迪斯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就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的具体方案及其他相关
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需要,经认真研究和审慎决定,公司终止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终止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季增高、毛小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终止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
案》。
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终止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新疆格瑞迪斯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新疆格瑞迪斯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新疆格瑞迪斯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疆格瑞迪斯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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