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873895 证券简称:格瑞迪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新疆格瑞迪斯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
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为了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 展,提升公司有效资产的运营效率,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 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实现维护公司市场形象,维护投资者利益的目标。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要约方式回购。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为14元/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为13元/股,拟回购价格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1、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 5,474.00 万股,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以集合竞价方式仅 1 个交易日有
成交,成交量 100 股,成交额 1,300.00 元,成交均价 13.0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价格
为 14.00 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日前 60 个转让日平均收盘价的 200%,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
公司二级市场盘内交易不活跃,未能形成连续交易价格,二级市场成交情况对本次回购定价参考意义较小。
2、前期股票发行价格
公司自挂牌以来实施过一次定向发行股票。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和 2023 年 2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公司定向发行股票 74.00 万
股,发行价格 13.80 元/股,募集资金 1,021.20 万元,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此次回购是为了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指标,维护投资者利益。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此次股份回购价格略高于最近一次定向发行价格,具有合理性。
3、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4.64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5.43 元。本次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4、同行业可比或可参照公司价格
格瑞迪斯是一家围绕钻完井安全和高效开展研发、生产、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面向油田企业和油气勘探开发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和销售产品。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 B 类
“采矿业”中的“B11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之子类“B112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2023 年修订),公司属于“B 采矿业-B11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B112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B112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辅助活动”。
经选取与公司同属细分行业 B112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辅助活动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如下:
单位:元/股、倍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收盘价 2024 年年度 市盈率 2024 年末 市净率
基本每股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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