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2
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873894 证券简称:八九九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成都八九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八九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全面审核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定向发行所涉《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发行文件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定向发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定向发行无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3、公司就本次定向发行与发行对象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对协议主体、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发行终止后的退款及补偿安排、纠纷解决机制、风险揭示等条款做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合法有
公告编号:2024-045
效。
4、公司就本次定向发行拟与主办券商、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中协议范本的基本要求,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成都八九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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