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08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73890 证券简称:靓时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江苏靓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江苏靓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3 月 7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3 月 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苏靓时新材料科技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张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于婧 董监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05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于 5 月 23 日自行派发至股东资金账户。公司未按照规定于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前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进行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靓时新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杰、董事兼董事会秘书于婧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靓时新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张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于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对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高度重视,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从上述问题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杜绝再次发生类似违规行为。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江苏靓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29 号)
江苏靓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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