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73883 证券简称:容大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取消监事会及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对本次部分修订内容存在分散、多处的情形的,采用全文统一修改,不逐条列示。具体有:
(一)统一按照新《公司法》修改以下用语表述。
1.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2.将“必须”统一调整为“应当”。
(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实际,撤销监事会设置,删除章程内仅涉及监事会或监事的内容。
(三)涉及增加或删除内容的章、节、条、款序号顺移,涉及阿拉伯数字根据情况调整为中文数字。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订本章程。 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力的文件。 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的形式。公司股票经批准在全国中小企 式。
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
系统”)挂牌后,股票托管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