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873882 证券简称:八达机电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八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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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公司三会运行及内控相关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三会运行及内控相关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7,601,9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八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制定的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八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八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前述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方/关联自然人是指: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制度第四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二)、(三)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
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关联方:
(一)因与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办法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过去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本制度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第七条 关联关系主要是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
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人与公司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第八条 关联关系应从关联人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第三章 关联交易
第九条 本制度所言之关联交易系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源、权利或者义务的移转,包括有偿的交易行为及无对价的移转行为。
第十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关联交易: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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