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0 16:47:06 股吧网页版
八达机电:监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873882 证券简称:八达机电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八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
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
司三会运行及内控相关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监事会议事规则》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7,601,9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八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八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经营管理权限,确保监事会发挥其应有职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监事会运用法定职权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以及公司财务、内部控制、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监督,以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监事应向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监事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第四条 监事会可以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
任监事会办公室(如有)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

第二章 监事资格

第五条 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秉公办事。

第七条 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公司的经
营业务,具有与担任监事工作相适应的阅历和经验。

第八条 凡具有《公司法》第 146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
监事;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监事。

第三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九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名,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十条 监事会成员由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和 1 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监
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和罢免。

第十一条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未设副主席、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十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对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