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73877 证券简称:俊朗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俊朗电气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 章程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2) 章程关于“1/2 以上”、“半数以上”的表述调整为“过半数”;
(3) 章程关于“辞职”的表述调整为“辞任”。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 司 、股 东 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章程
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
《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俊朗电气自动化股份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系依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设 下简称公司)。
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温州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MA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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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
浙江俊朗电气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俊朗电气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Junlang Ele
ctric Automation Co.,Ltdz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人。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
举或更换产生。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
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
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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