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873875 证券简称:北辰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包头北辰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包头北辰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 国股转公司”)规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包头北辰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包头市北辰饲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包头北辰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河东镇臭水井村(东河区
铝业大道 233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31.636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担任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宗旨为:绿色发展、科技先行、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成就人生、为社会做出贡献、努力打造中国安全饲料第一品牌。
第十三条 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家禽饲养;活禽销售;兽药经营;牲畜饲养;动物诊疗;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副产品销售;鲜蛋批发;鲜蛋零售;粮食收购;生物饲料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于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认购的股份数、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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