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9
公告编号:2024-052
证券代码:873875 证券简称:北辰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包头北辰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贾志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1,699,8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4-052
4.公司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包头北辰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1,699,86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 0 0 0 0% 0 0%
2024 年
半年度
权益分
配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安理(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溪律师、赵乾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为会议通知公告中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公告编号:2024-052
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包头北辰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市安理(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关于包头北辰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包头北辰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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