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73873 证券简称:鸿普森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深圳市鸿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确保公司资金安全,2025 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在授信期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以上信用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利率、种类、期限等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关联方张发胜、袁菲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等综合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将根据其实际经营需要对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进行分配。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5-031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市合创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民治股份商业中心 C 座 2901(29 层
02-10 号)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民治股份商业中心 C 座 2901
(29 层 02-10 号)
注册资本:327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控股股东:张发胜
实际控制人:张发胜、袁菲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发胜、袁菲的一致行动人。张发胜、袁菲系深圳市合创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主要出资人,张发胜亦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发胜与袁菲系夫妻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张发胜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民治股份商业中心 C 座 2901(29 层
02-10 号)
关联关系:与袁菲为夫妻关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公告编号:2025-031
人之一。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袁菲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民治股份商业中心 C 座 2901(29 层
02-10 号)
关联关系:与张发胜为夫妻关系,公司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之一。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为保证流动资金的充裕性,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张发胜、袁菲及深圳市合创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上述关联担保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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