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6
公告编号:2024-076
证券代码:873873 证券简称:鸿普森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深圳市鸿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4-076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873 鸿普森 2024 年 12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民治股份商业中心 C 座 2901(29 层 02-10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二)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配合本次股份回购,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确定回购股份时间、数量、金额等,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2、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3、除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
公告编号:2024-076
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调整、补充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完成后依法办理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
7、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回购的终止事宜;
8、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事宜;
9、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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