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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30 15:34:59 股吧网页版
腾奇科技: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30


证券代码:873868 证券简称:腾奇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苏腾奇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2 月 1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2 月 1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三门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有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三门县人民法院裁定,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邮寄等送达文书,需公告送达,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故由审判员顾安宇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中环建设工程(河南)有限公司对浙江腾奇散热器科技有限公司提起反诉,
将于 2026 年 03 月 12 日 14:15 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反诉被告)

姓名或名称:浙江腾奇散热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文欢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
2、 被告一(反诉原告)

姓名或名称:中环建设工程(河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道炬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上海温桥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立佩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4 年 10 月 21 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
称“《合同》”),约定由被告一承包原告“年产 2 万台套数智化变压器用散热器研发及制造项目”新建厂房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同时合同就工程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核心权利义务内容作出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付款。案涉工程原定工期应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完工,但被告一的施工进度严重逾期。为此,原告曾多次催促被告一尽快完工。
原告与被告一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专门召开了会议并形成《年产 2 万台套数智化
变压器用散热器研发及制造项目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约定涉案工程必须在 2025 年国庆节前确保竣工验收合格,同时确保竣工验收后在 15个工作日内确保消防验收合格,如有任何一时间点再逾期,违约金由原定违约金标准提高至每逾期一日按 10 万元计算。但被告一未能按照《会议纪要》的约定实现竣工验收合格。

案涉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存在多处严重质量问题,为此,2025 年 10 月 12 日,
原告与被告一签订《协议》,被告一承诺最迟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整改到位,
若未能在 2025 年 11 月 30 日整改到位,每逾期一日应向原告支付 10 万元违约金;
逾期超过五天,原告有权委托第三方整改,产生的所有费用、损失均由被告一承

担。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被告一仍未能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整改到位。被告
一的工期严重逾期,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原告有权按约要求被告一承担违约责任。

另查明,被告二系被告一的全资股东,应对被告一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暂计 20300000 元(按 10 万元/天的标
准暂算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实际按 10 万元/天的标准计算至质量问题整改合格
之日;

二、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质量问题的整改费用,具体费用待司法鉴定后确定;

三、请求判令被告二对第一、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四)反诉的内容及理由
诉讼请求:

1、判令反诉被告立即支付反诉原告工程款 6,290,282.02 元并支付违约金(以
6,290,282.02 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11 月 13 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 2026 年 1 月 7 日计 29,354.65 元,以

6,290,282.02 元为基数,自 2026 年 1 月 8 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2 倍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反诉原告中环建设工程 (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环公司”) 与反诉被告浙江腾奇散热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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