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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7 16:05:18 股吧网页版
康晋电气: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7

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五章 董事会......2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1
第七章 公司秘书......4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4
第九章 通知......4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8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5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54
第十三章 附则......5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就本章程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其前身珠海康晋电气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中国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0789455917A。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司内资股股票于2023年2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第二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ZHUHAI COMKING ELECTRIC CO.,LTD.

第三条 公司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6号1栋10楼

第四条 邮政编码:5190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070,000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造科技精品,创一流服务。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专业设计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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