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公告编号:2025-112
证券代码:873863 证券简称:康晋电气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作为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上述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 H 股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H 股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112
经审核,我们认为上述议案符合《公司法》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贯彻落实新《公司法》配套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上述议案符合《公司法》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贯彻落实新《公司法》配套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五、《关于修订在 H 股上市后适用的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上述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香港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在 H 股上市后适用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上述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香港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H 股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上述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香港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112
特此公告。
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康社仁、梁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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