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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3 19:09:44 股吧网页版
良安科技: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873861 证券简称:良安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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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良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良安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良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外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 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北京良安科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北京良安科
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法定代表
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束力。 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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