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3859 证券简称:长虹格润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四川长虹格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四川长虹格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通过查验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长虹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长虹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长虹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胡嘉。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076120682K。
长虹财务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领取《金融许可证》(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56H251070001),于2013年8月23日注册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中: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出资额为5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股份”)出资额为5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2016年10月8日,长虹集团与长虹股份签订增资协议决定以现金方式对长虹财务公司进行增资。2016年11月25日增资完成,长虹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1,887,941,751.02元,长虹集团、长虹股份各持股50%。2020年7月28日,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和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华意”)分别以自有资金对长虹财务公司各增资5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长虹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2,693,938,365.84元,长虹集团和长虹股份各持股
35.04%,长虹美菱和长虹华意各持股14.96%。
经银保监会批准,长虹财务公司可开办以下业务: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投资;12、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13、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14、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15、即期结售汇业务;16、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长虹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长虹财务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分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三个层次。决策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执行机构包括总经理及其领导下的各委员会、各业务与职能部门;监督机构包括监事会、以及董事会领导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稽核委员会。
长虹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内部实行岗位责任制。
长虹财务公司组织机构体系如下图:
股东会:股东会由各股东单位委派股东代表组成,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长虹财务公司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推荐2名,独立董事1名,公司职工董事2名。
监事会:监事会成员共3人,其中股东监事1名、职工监事2名。
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专业性事务的工作机构。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研究、讨论长虹财务公司一定时期内信贷、投资政策和营销策略。
审计稽核委员会:审计稽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审计稽核管理专业性事务的工作机构,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稽核委员会主要负责长虹财务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业务风险核查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长虹财务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总经理助理1名。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管理,主持日常工作,同时分管综合管理部、信息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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