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7
证券代码:873856 证券简称:华科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华科海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 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华科海讯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华科海讯科技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北京华科海讯科技有限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原 公司由原北京华科海讯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 整体变更设立;在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
发起人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693278725K。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公司不得存在外商(含港澳台)控股或
者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全
部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
出资比例穿透计算后最终合计超过 20%
的情形。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成为对公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束力。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股份,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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