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公告编号:2025-193
证券代码:873855 证券简称:新富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安徽新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2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曹立新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 规范性文件和《安徽新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 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19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
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文号:【容诚阅字[2025]230Z0053 号】)。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各委员赵婷婷、沈庆、潘斌对本议案讨论并发表意见。同意《关 于公司 2025 年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同意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婷婷、沈庆、范晓亮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安徽新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安徽新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三次会议决议》
安徽新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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