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5
关于安徽新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
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230Z192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3
问题 1.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3
三、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15
问题 3.关联交易必要性与公允性 ...... 15
四、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43
问题 4.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及销售收入真实性 ...... 43
问题 5.经营业绩稳定性及墨西哥子公司在建工程转固的影响 ...... 117
问题 6.报告期内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 148
问题 7.采购原材料定价的公允性 ...... 175
问题 8.其它财务问题 ...... 200
五、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 224
问题 9.募投项目必要性与合理性 ...... 224
问题 10.其他问题 ...... 24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 (100037)
关于安徽新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
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230Z1924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年 7月 15日出具的《关于安徽新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问询函
中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安徽新富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
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字体 含义
黑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修改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基本情况
问题 1.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根据申请文件及公开信息:(1)创新壹号持有公司42.72%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潘一新通过担任公司股东创新壹号、创新贰号、创新叁号及创新肆号的普通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61.83%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赛富环新持有公司 18.74%股份,为公司第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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