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3-13 18:31:52 股吧网页版
宏德众悦: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13

公告编号:2023-005

证券代码:873851 证券简称:宏德众悦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宁波宏德众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28 日上午 10:00-11: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3-005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851 宏德众悦 2023 年 3 月 2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宁波宏德众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董事赖真志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宏德众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杨慈彬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二)审议《关于选举第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因监事董井智先生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向公司监事会递交《离职报告》,
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提 名尤福斌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尤福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三)审议《关于制定<宁波宏德众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05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宁波宏德众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
(四)审议《关于制定<宁波宏德众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宁波宏德众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 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 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 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3 月 28 日上午 8:30-9:3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