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6
亚会专审字(2023)第 02110013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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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核报告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2
关于共青城市金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专项审核报告
亚会专审字(2023)第 02110013 号
共青城市金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共青城市金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以下简称“金牌控股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
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2022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金牌控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金牌控股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
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金牌控股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后附
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共青城市金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 2022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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