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3846 证券简称:生特瑞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生特瑞(上海)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提示:将原《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由于本次修订因所涉及条目众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由于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生特瑞(上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生特瑞(上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变更而设立的;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 变更而设立的;公司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310000763310648Q。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
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七条 公司的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八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等权利。 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所认购的股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面额股,以人民币
值。 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持股数及持 第十九条 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持股数、持
股比例如下: 股比例、出资方式和及出资时间如下: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 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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