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73845 证券简称:鑫宇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25 年 11 月 26 日,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
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粤 03 民终 29891 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取得成都市惠富康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惠富康”)的 100%股权,经统筹考虑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客观要求,公司拟向深圳简合咨询有限公司转让成都惠富康 100%股权,交易价款为 1,715.0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成都惠富康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触及本条所列指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办理。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
民币 350,139,905.09 元,净资产额为 181,090,683.98 元。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成都惠富康经审计的总资产额为 54,297,349.53 元,
净资产额 17,189,866.92 元。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拟出售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
事李卫超、袁玲玲、李向阳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简合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莲城社区正风路 16 号名家富居 3 栋 5 栋 5-15B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莲城社区正风路 16 号名家富居 3 栋 5 栋
5-15B
注册资本:100 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
资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
业管理。
法定代表人:袁玲玲
控股股东:李卫超
实际控制人:李卫超、袁玲玲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深圳简合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成都市惠富康光通信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大道二段 500 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设立时间:2017 年 7 月 28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鑫宇科技持股 100%。
经营范围:光纤通信的有源、无源器件、光收发模块、通信设备、电子产品及配件(光通信用适配器、结构件)的生产与销售;光通信设备、光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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