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证券代码:873845 证券简称:鑫宇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卫超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负责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资及其他相关咨
询服务业务,并授权董事会参照市场价格决定期间薪酬。详见公司在 2025 年
11 月 24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64)。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阅,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必要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在以往审计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和诚信,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要求,全体委员以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崔艳娟、韩新宽、宋华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2026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 2025 年 11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26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65)。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阅,公司申请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业务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决策程序合规,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稳定,风险可控,全体委员以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崔艳娟、韩新宽、宋华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 2025 年 11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66)。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阅,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且公司已建立相应内控制度以控制
风险,全体委员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崔艳娟、韩新宽、宋华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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