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公告编号:2025-076
证券代码:873845 证券简称:鑫宇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宗交易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2025 年 7 月 21 日,安徽科讯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徐景明与公司股东胡振武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安徽科讯人工
智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景明与李卫超、李向阳及深圳市鑫
宇之光管理咨询一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河南鑫宇之光电子科技中心(有限
合伙)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了回购条款、反稀释条款等特
殊投资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投资方签署特殊投资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5)。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所载的条件和条款,安徽科讯人工智能创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景明以人民币 14,999,997.60 元的对价(以
下简称“购买价款”,折合单价为每股人民币 6.30 元)收购胡振武 2,380,952 股
股份,占公司的股本总额的 2.37%。其中,安徽科讯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 13,499,999.10 元的对价收购胡振武持有的 2,142,857
股公司的股份,徐景明以人民币 1,499,998.50 元的对价收购胡振武持有的 238,095
股公司的股份。本次股份转让采取大宗交易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许可的
其他交易方式进行。
公告编号:2025-076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相关规定,2025 年 7 月
21 日,徐景明通过大宗交易与胡振武完成 238,095 股股份的交割及资金划转,成
交价为 6.30 元/股。2025 年 7 月 22 日,安徽科讯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通过大宗交易与胡振武完成 2,142,857 股股份的交割及资金划转,
成交价格为 6.30 元/股。截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上述股份交易已完成交割。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转让各方持股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数(股) 占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股本比例
安徽科讯人工智能创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0 0% 2,142,857 2.137%
(有限合伙)
徐景明 0 0% 238,095 0.237%
胡振武 7,089,423 7.070% 4,708,471 4.695%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备查文件
(一)安徽科讯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景明与胡振武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安徽科讯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景明与李卫超、李向阳、深圳市鑫宇之光管理咨询一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南鑫宇之光电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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