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873842 证券简称:上海精智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精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上海精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事项的会
议资料,现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精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能力,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34
三、《关于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懿智置业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且交易价格符合定价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懿智置业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存款及理财产品投资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独立董事津贴是参照同行业及本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34
经核查,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且交易价格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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