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3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873842 证券简称:上海精智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精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按期实施权益分派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精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上
述方案已经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公告号:2024-010)。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权益分 派》第十四条:“权益分派方案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后的 2 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分派事项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除外。”第二十一条:“挂 牌公司未能在本指引第十四条规定期限内实施权益分派的,挂牌公司董事会应当于期限届满前披露关于未能按期实施权益分派的致歉公告,并在公告中说明未按期实施的具体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挂牌公司拟取消权益分派的,应当在致歉公告中披露取消的具体原因;拟继续实施权益分派的,原则上应当以已披露的在有效期内的财务数据作为权益分派依据,重新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2 个月内实施完毕。”
二、未能按期实施权益分派的说明
公告编号:2024-023
由于公司日常经营和开拓市场的需求,截至目前,本次利润分配无法在指定日期内实施完成。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取消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相关事宜。本次取消权益分派是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未来公司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重新制定权益分派方案,重新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对本次取消权益分派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上海精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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