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73837 证券简称:汇川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更的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350100550995479F。 信用代码为 91350100550995479F。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式增加资本: 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监管办法》所规定的定向发行
(二)《监管办法》所规定的定向发行 股份;
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
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让。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
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
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直至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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