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8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73836 证券简称:鸿星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鸿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鸿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六年一月
(2026 年 1 月 8 日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
公告编号:2026-002
目 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2
第三章股份......3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五章董事会......37
第六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49
第七章监事会......52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57
第九章通知、公告和信息披露......60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63
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管理......67
第十二章承诺事项管理......67
第十三章社会责任......71
第十四章修改章程......71
第十五章争议解决......72
第十六章附则......7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山东鸿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山东鸿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16004942599511。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山东鸿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山东滨州高新区高七路 377 号。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62,800,000.00 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企业平台的稳步经营与创新发展,为员工实现价值与财富梦想,为股东提供丰厚的投资回报,为社会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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