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873832 证券简称:承安集团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佛山市承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治理及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佛山市承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佛山市承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佛山市承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以实现公司、股东及其他相关利益者合法权益最大化的一项战略性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公平、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二)权益保障原则。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三)高效率、低成本原则。采用先进的沟通手段,努力提高沟通效果,降低沟通成本;
(四)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四)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五)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
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为,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
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已公开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及其说明,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其说明,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包括公司核心价值观、公司使命、经营理念;
(六)公司其他依法可以披露的相关信息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新闻媒体;
(四)其他相关机构。
第八条 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股东会;
(三)公司网站;
(四)一对一沟通;
(五)现场参观;
(六)电子邮件和电话咨询;
(七)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的方式。
第九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股东提出查阅、复制上款所述有关材料的,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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