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73832 证券简称:承安集团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佛山市承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用地规划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发展的需要,拟在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临港工业园开展“承安集团智能工厂”项目的第三期建设。
本项目的第三期建设包括建筑面积约 30,000 平方米的车间三及配套设施、增购生产设备等,主要用于铝片生产及为公司未来的生产发展进行储备。
预计本项目的第三期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 8,000 万元,其中车间三及配套设施的建设预计投资不超过 6,000 万元,增购的生产设备预计投资不超过2,00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公司本次开展的“承安集团智能工厂”项目的第三期建设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为未来发展储备,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故不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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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拟开
展“承安集团智能工厂”项目的第三期建设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本次投资是开展“承安集团智能工厂”项目的第三期建设,包括预计投资不超过 6,000 万元建设建筑面积约 30,000 平方米的车间三及配套设施、投资不超过 2,000 万元增购生产设备等。
预计本次投资的建设期不超过 24 个月。本次投资的车间三建设,尚需经政
府有关部门审批备案后开展。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投资的车间三及配套设施,预计由银行提供项目贷款资金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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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投资的增购生产设备,预计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提升公司铝片生产能力及为生产经营发展进行储备,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助于公司实现长远布局及战略规划。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是根据公司战略需要,从公司长远发展做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但亦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最大程度降低各种管理风险和经营风险。
就公司进行本次投资“承安集团智能工厂”项目的第三期建设,公司管理层将对拟合作的建设承包商、供应商的背景、履约能力、财务状况等进行核查,降低交易存在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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