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苏州市富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2 月修订)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市富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苏州市富尔达五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苏州市富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Fu`erda Industry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太仓市双凤镇温州工业园,邮政编码:215416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00.0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2003-04-25 至无固定期限。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
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销售闭门器、导轨、五金配件、低压电器、电线电缆多孔水泥砖;经销建筑五金、装饰五金、消防器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销售。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均为记名股票。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及其认购股份数、认购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为:
序号 发起人姓名 认购的股数 认购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1 朱力克 24,000,000 80% 净资产折股 2013 年 11 月 26 日
2 朱克俭 3,000,000 10% 净资产折股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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