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73817 证券简称:优派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授信情况
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为 2,000 万元,形式为流动资金贷款和开立信用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大鸣、孙瀚中、全资子公司青岛优派普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关联方高克力无偿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目前,该行 1,000 万流贷已发放,1,000 万信用证额度已生效。
二、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和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资产抵押的议案》,根据议案内容,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025 年度拟向包括且不限于银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1,000万元(含21,000万元,实际贷款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港币等)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实际申请的授信额度累计金额未超过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金额的,无需另行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办理授信过程中,除信用保证外,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为相关授信进行抵押,也可以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包括
公告编号:2025-017
但不限于保证、财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担保方式)。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在取得浦发银行授信额度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未超过等值 21,000 万元人民币,并承诺如后续授信总规模超出上述额度前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补充审议程序。另外,根据全资子公司与
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全资子公司在 2024 年 2 月 20 日至
2027 年 2 月 20 日期间为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本次
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未超出上述限额。因此,此次申请授信无需另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2025 年 2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关于预计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资产抵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及《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系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补充流动资金,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三)《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四)《浦发银行青岛分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五)《浦发银行青岛分行开立信用证业务协议书》
(六)《浦发银行青岛分行与青岛优派普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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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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