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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19 15:31:46 股吧网页版
优派普: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19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73817 证券简称:优派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派普定转”)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与转让业务细则》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以下简称“可转债定向发行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付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1、转债简称:派普定转

2、转债代码:810004

3、证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4、发行规模:10,500,000 元

5、发行数量:105,000 张

6、面值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7、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3 年,
即自 2023 年 3 月 17 日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

8、债券利率:4.8%(含税)。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二、本次付息方案

公告编号:2025-009

按照《可转债定向发行说明书》中约定,本次付息为公司可转债第二年付息,
计息期间为 2024 年 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2 月 26 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4.8%
(含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4.80 元人民币(含税)。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发放日

1、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26 日。

2、可转债除息日:2025 年 2 月 27 日。

3、可转债兑息发放日:2025 年 2 月 27 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2 月 26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登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派普定转”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办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登北京分公司兑息发放。公司将在 R-1 日(R 为定向发行
可转债派息的债权登记日)中午 12:00 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登北京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登北京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于 R+1 日将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北京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再由其划入债券持有人资金账户。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的可转债付息金额为4.80 元(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 4.32 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 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 4.80 元人民币(含税)。

3、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
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
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

公告编号:2025-009

机构投资者(包括 QFII、RQ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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