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3 15:30:56 股吧网页版
旭域股份: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3


公告编号:2026-006

证券代码:873815 证券简称:旭域股份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公司拟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青岛旭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拟为青岛市城阳区青大工业园,注册资本拟为 100 万元,经营范围拟定为: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中介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

公告编号:2026-006

资产重组》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设立需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以最终核定为准。(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旭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青大工业园

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公告编号:2026-006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中介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