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公告编号:2024-068
证券代码:873815 证券简称:旭域股份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12 月 26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及其审议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
公告编号:2024-068
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世欣、邹义、刘莉
2025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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