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73815 证券简称:旭域股份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以下简称“解
释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根据解释 17 号第一条“关于流动负债
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本公司无需对负债项目进行重新划分。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以下简称
“解释 18 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公司选择自发布年度(2024 年度)提前执行该解释。本公司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根据解释 18 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本公司无需调整。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公告编号:2025-016
号》,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首次执行该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首次执行该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5-016
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可比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无需要调整数。
七、备查文件目录
1、《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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