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一节 信息披露
第二节 投资者管理管理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潍坊大洋
自动泊车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公司在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DAYANG PARKING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拥军路 3777 号
邮政编码:261055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751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
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指导,积极实施技术创新,不
断推进管理创新,在保持现有机械式停车设备研发优势的前提下,不断开发高性能低能耗的机械式停车设备,缓解社会停车难问题,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给投资者以较高的回报。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
改造修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电气安装服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停车场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汽车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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